日本麻將-規則

在整個半莊的過程中,每個人都會輪流當到親家,習慣上我們會說一個正在當親家的玩家是在「做莊」。四個玩家中第一個做莊的人就是之前解釋過的起家。而在每個牌局結束之後,可能會出現連莊或輪莊兩種結果,底下分別說明其意涵。至於在什麼情況下會連莊、什麼情況下會輪莊,稍後再解釋。

連莊

所謂的連莊指的就是做莊的人在下一局繼續做莊;因此,在下一局的時候他仍然是東家,其他家的身份依舊。在連莊的情況當中,局的名稱還是一樣,但是用「本場」來區分連莊的次數。舉例來說,假設在東二局結束之後親家連莊,那麼接下來的牌局還是叫做「東二局」,可是後面在加上「1 本場」,於是全名叫做「東二局 1 本場」。在還沒連莊之前,全局名應該是叫「東二局 0 本場」,不過 0 本場通常就省略不講了。在 1 本場之後如果親家繼續連莊,那麼就會變成「2 本場」、「3 本場」……一直下去。在每次連莊的時候,親家應該要多拿出一根百點的點棒放在自己右手邊的桌面上,以標示出現在是第幾本場,稱為「場棒」或「積棒」(積み棒)。場棒只是純粹用來標示本場數而已,在輪莊的時候就會自己收起來。

輪莊

所謂輪莊就是下一局的時候換成前一局的親家之下家(也就是剛才的南家)做莊,又叫「親流れ」。在輪莊的情況,會進入到新的一局,例如如果本來是「東二局」,那麼輪莊後就會進入「東三局」。原來的南家此時便成為新的東家,由他來擲骰決定開門位置、並有機會可以獲得較高的賠點等等。當東場結束、起家第二次擔任親家的時候,他必須把起家標記從「東」調整為「南」,以標示出現在已經進入南場了。當進入西場或北場的時候(如果有的話)也要做同樣的動作。

二飜限制(二飜縛り)

這是一種特殊的規定,內容是說、當遊戲到達一定的本場之後(通常是 5 本場),任何人要胡牌就必須做出二飜的役才能胡牌,當然這二飜也不包括懸賞。有些版本甚至會更嚴格地規定這二飜不可以只靠立直加門清自摸(或河底撈魚)。除了二飜限制之外,有些版本會進一步規定到了 10 本場的時候要變成三飜才能胡、15 本場時要四飜才能胡……依此類推,每 5 本場加一飜的限制。不過 10 本場以上的情況是極度罕見的。二飜限制在現今並非主流的規則,有很多版本都不採用這個制度。
了解了上述的概念之後,底下我們來解釋胡牌和流局的相關規定。

無論是自摸和還是榮和,只要有人確實正確地胡了牌,那麼這一局的遊戲就會結束。這個時候,宣告胡牌的玩家應該將手牌攤看讓大家檢視自己確實與自摸牌(或別人丟出的牌)構成了胡牌型,而且滿足了飜數的限制(一飜限制或二飜限制等等),並且沒有觸犯其他跟胡牌有關的細部規則。如果不滿足這些條件,那就算是「錯和」,胡牌不成立,除了這局算流局之外、錯和的人還要接受處罰(底下解釋)。在有人胡牌的情況下,其他人都不需要把手牌攤開。如果確實胡牌成立,首先如果胡牌者有立直,此時可以將裏懸賞指示牌打開以確認自己是否有更多懸賞牌。接著,胡牌者此時應逐一說出自己的胡牌所具有的役、算出累積的飜數與符,並且告訴他家應賠的點數為何(注意應將供託也包含在內,底下解釋),若有必要,可參考點數表;此時他家應該略為監督胡牌者的計算,以免算錯。確認點數之後,玩家之間就彼此根據應支付的點數轉移對應的點棒(如果只有大額點棒,應要求對方「找錢」)。接下來,如果是親家胡牌的話,那麼下一局他就連莊,而如果是子家胡牌的話,那麼下一局就輪莊(不過在打東風戰的時候,有時會特別規定不管是誰胡牌都一律輪莊)、而本場數回歸到 0 本場。處理完這個部分之後,就可以重新洗牌並進行新的一局了。底下順便解釋幾個跟胡牌相關的規矩。

供託

供託是指除了胡牌本身的點數(在前一篇當中已經解釋過的)之外的賠點,它包含了兩個部分,一個是立直棒、一個是積符(積み符)。每當有人立直之後,桌子中央就會多出一根千點的點棒,這些立直棒會隨著其他玩家繼續立直以及流局而不斷累積,而當有人胡牌的時候,這些桌上的立直棒就全部歸胡牌的人所有(有些版本中則是要立直胡牌的人才能拿到那些立直棒)。至於積符,則是指隨著本場數增加而應額外支付的賠點。通常每增加一本場,胡牌的玩家就可以獲得 300 點的點數,這些點數在榮和的情況下就由放槍的人一人支付、自摸和的情況下就由三家平均分攤(注意如果是子家自摸的話親家也不用付比較多,仍然是平均分攤,因此這個積符的點數永遠是 300 的倍數)。舉例來說,如果在 3 本場的時候任何人自摸胡牌的話,那麼其他三人除了胡牌本身的點數之外還要再各自給他 300 點,於是胡牌的人就額外賺了 900 點;而如果是榮和的話,放槍的人必須獨自額外支付給他 900 點。

二家和

如果當一個玩家丟牌的時候有兩個玩家同時喊「榮」,這種情況稱為二家和,又叫「ダブロン」。主流的規定是從丟牌的玩家沿著逆時鐘方向看去最靠近他的玩家胡牌成立,另外一個玩家的胡牌就不算,這稱為「頭跳」(頭ハネ)。而有另外一種版本則是當作這兩個人的榮和都成立,此時放槍的玩家必須同時賠給榮和的兩人應得的點數。除了這兩種制度之外還有一些比較罕見的特殊處理方式,但我們就略過不談了。如果採用的是二家和皆成立的制度,供託要怎麼處理也有各種方法,其中一種就是兩人平分。如果是三人喊榮的情況,通常這算流局(底下解釋)。

自摸和時不可將摸到的牌放入手牌當中

這件事情在之前講遊戲進行的時候已經提過了,而在解釋過點數計算方式之後,現在我們可以說明其理由所在。最主要地,一旦自摸牌混合到手牌當中之後,就算牌面上確實已經是胡牌狀態,我們也無從知道該玩家到底是以哪種聽牌型態胡牌,這可能會影響到平和是否成立、或者四暗刻是否單騎、國士無雙是否純正等等的紛爭;就算玩家可能自己宣稱他有平和,也無從公信。此外即便沒有飜數的紛爭,可能差了聽牌的 2 符也足以影響最後的點數。因此,當發現自己自摸和的時候一定要把摸到的牌擺在旁邊,這樣才能夠公正地計算出正確的點數。在很多規定中,會把將牌放進手牌之後宣告自摸的動作認定為錯和,因此務必注意。

為了方便待會解釋跟宣告聽牌有關的細節,我們再介紹幾個跟聽牌有關的術語。底下提到的這幾種基本上都算是聽牌,只是可能有其特殊之處。

空聽

所謂的空聽就是雖然聽牌,但是所聽的牌全部都已經出現在四家的河裡、曝光牌或懸賞指示牌當中,也就是說這是確定不可能胡牌的聽牌。
不過,如果「聽的牌」並非已經出現、而是「根本不存在」的話,那又如何呢?比方說:

這個牌好像可以解釋成是「雙碰(或單騎)聽二五筒」,可是因為整副牌當中根本沒有額外的二五筒,因此這已經不是錯過胡牌機會的問題了、而是就理論上這個牌型就根本不可能胡牌。要怎麼處理這種情況又是看版本而定了,有些版本仍舊把這個算是空聽,而有些版本則認為這不算是聽牌。我個人是傾向於後者。至於有玩白鈕(見後文)的情況當中,那視版本而定也這有可能算聽牌。還有另外一種規則版本是說,假如「聽的牌」手上已經有四張、但都是用在曝光牌當中的話,那仍然算是一種空聽。例如:

這種情況也是聽了一張根本不存在的五筒,可是由於其他的四張五筒都是在自己的曝光牌裡,這還是算聽牌。我個人是覺得這種版本的邏輯有點奇怪就是了。

振聽

這在前面已經解釋過了,就是指基於三種理由之一而只能自摸和、不能榮和的聽牌。稍微複習一下就是聽的牌當中有自己丟過的(可透過改變牌型解除)、別人丟出自己聽的牌但沒喊榮(在下一次自摸後解除)、或是立直後漏看(無法解除)。

闇聽

又叫「默聽」,指的是在門清的狀態下聽牌,可是卻沒有宣告立直。在門清的情況下聽牌到底要不要立直是一個很大的學問,而很多種理由可能導致闇聽的決定,底下舉幾個例子。

  1. 目前的牌型很小,想要繼續嘗試做更大的牌。
  2. 覺得自己胡牌機會不大而不想浪費一千點的立直棒。
  3. 單純不想讓別人發現自己已經聽牌而加以提防。
  4. 有人正在做很大的牌型,考慮到自己立直後被迫放槍的可能。
  5. 多面聽牌,但是每一張聽的牌所能導致的點數有天壤之別,此時不立直比較不會基於立直後漏看振聽規則而被迫胡小牌。
  6. 經過計算得知立直使得點數增加的機會不大;例如假設目前聽的牌已經有八飜、就算多一個立直變成九飜也一樣是倍滿,而且升級成三倍滿的機會不大,那這樣就沒必要立直。
  7. 已經有三人立直,不想製造出四立直流局(底下解釋)。

形式聽牌

形式聽牌就是雖然聽了一個胡牌型的牌,可是卻沒有任何的役,因此不能胡牌的聽牌。這在大部分規則中都算是聽牌,但也有少數版本會限定只有門清才算。也有的聽牌是只有其中幾張有役、而聽的另外幾張沒有役的情況,這稱為「片和了り聴牌」。

當壁牌全部摸完、河底牌打出之後仍然沒有人胡牌,那就算流局。這種流局又稱為荒牌平局、簡稱荒牌。這種情況下,視哪些玩家有聽牌會有不同的結果。

宣告聽牌

在荒牌的時候,有聽牌的玩家可以宣告聽牌。這邊的聽牌是非常廣義的,無論是正常的聽牌、空聽、振聽、形式聽牌還是怎樣,反正只要有聽牌都可以宣告聽牌(不過也有少數版本不把空聽當作聽牌)。在宣告聽牌時必須把手牌攤開、喊一聲「聽牌」、並讓人確定自己的確有聽牌。立直的人一定要宣告聽牌,如果手牌攤開被人發現其實沒有聽牌(或者視規則而定,也要一併檢查有沒有立直後漏看或振聽立直)那就稱為假立直,這是犯規行為,必須接受處罰(底下解釋)。不過,如果牌局是因為有人胡牌或者途中流局(底下解釋)而結束的話,一般而言立直的人並不需要把牌打開以證明自己有聽牌,因此有些狡猾的合作打牌玩家會故意利用這一點來宣告假立直以欺騙對手(見後文)。至於闇聽或是非門清聽牌的人則可以自行選擇是否要宣告聽牌,有的時候基於戰略上的考量會有人故意不宣告聽牌,但一般而言這沒有什麼好處,因為在荒牌的時候,所有沒有宣告聽牌的人必須繳交「不聽罰符」(ノーテン罰符)給有宣告聽牌的人,總和一般是 3000 點。例如如果只有一個人宣告聽牌、那麼其他三家就各罰給他 1000 點;如果是兩人宣告聽牌,那麼沒有宣告聽牌的兩人就各給 1500,而宣告聽牌的兩人就分別拿走 1500;如果是三人宣告聽牌,那麼沒有宣告聽牌的最後一人就要各給三人 1000 點。如果四個人都沒有宣告聽牌或者四個人都有宣告聽牌,那麼就不需要處理罰符。
在荒牌的情況下,如果桌上有任何立直棒,就繼續留著,直到之後有人胡牌為止。
處理完罰符之後,如果親家有聽牌,那麼下一局就連莊,不然的話下一局就輪莊(也有少數規則版本會根據目前的場風而有特別的處理方式,例如在南場的時候荒牌一律連莊等等)。不過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在荒牌的情況下輪莊,那麼下一局的本場數會繼續累積;舉例來說,假設在東三局 2 本場的時候荒牌、而且親家沒聽牌的話,那麼下一局會變成是「東四局 3 本場」,而非「東四局 0 本場」。

流局滿貫

荒牌的時候有一個特別的例外是出現流局滿貫。如同前面說過的,流局滿貫指的是玩家從頭到尾丟的都是么九牌、而且沒有被人叫牌叫走。發生這種情況的時候不算流局,而當作是該玩家自摸了一個滿貫牌來處理,於是其他三家就依照該玩家自摸滿貫的情況來賠點。因為這是屬於胡牌的情況,因此也不用處理不聽罰符。在極為罕見的情況下,可能會出現不止一個人達成流局滿貫的狀態,這個時候最常見的方法是第一個達成流局滿貫的人算成立(這等同於是頭跳的看法),另外也有的是最後一個丟牌的人算成立,或者通通成立的也有(只是這種時候因為是多人同時自摸和,點數的分配會稍微複雜點)。

在日本麻將中,另外有幾種特殊情況是會在牌還沒摸完之前就流局的,基於這些狀況導致的流局就稱為途中流局。在途中流局的情況中不需要處理罰符,因此玩家用不著宣告聽牌。下面的幾種是最普遍的途中流局規定,不過視版本不同,可能不見得每一種都採用。一般而言,途中流局之後都是一律繼續連莊,本場數也繼續增加。而跟荒牌一樣,在途中流局的情況中立直棒也是繼續留在桌上。

九種九牌

全命為「九種么九牌倒牌」。任何玩家在開局第一次自摸之後,如果發現自己的手牌當中出現了九種么九牌(光是九張不夠,必須有九種不同的么九牌),那麼就可以將牌推倒、宣告九種九牌,這麼一來就算流局。這個只有在第一次自摸的時候可以宣告,中途才出現是不行的,而且通常也必須是在純正的第一巡之內才有效。也有的規則版本是玩「八種九牌」,意思是指種類至少八種、但張數至少九張的么九牌;這種玩法在《勝負師傳說》中就出現過。不過現在一般都是九種九牌居多。經過計算可以得知,在第一次自摸後拿到的十四張牌當中有九種以上的么九牌的機率約為 0.323%,或者約 309 分之一。

四風連打

如果開局之後從親家開始連續打出同一張風牌,例如四個人都連續打出東風,那麼就稱為四風連打,流局。必須是從一開始丟出的前四張才算,如果中途才出現連續丟出四張風牌的情況是不影響牌局的。少數的規則版本當中會指定只有某一張風牌才有這種效果,例如要連續都打出四張西風才算等等,這有個特別名稱叫「四歸西」。但是一般而言都是任何一種風牌四張連打皆可。也有一種特殊的版本額外規定,假如某張風牌出現在懸賞指示牌的話,那麼只要開始時連續把剩下的三張打出也算流局。

四槓算了

就如同各位知道,如果同一個玩家做出了四槓子且胡牌那就是役滿;但是如果四個槓子是由兩個以上的玩家分別做出,那麼在第四個槓的同時就算流局。依照現行通常的規則,如果在第四個槓的同時有人搶槓,那麼該槓就不算成立,因此這算是搶槓胡牌的狀況、而沒有流局(比較早年的時候則有四槓算了優先於搶槓的版本存在)。在某些特殊的規則當中,必須要等到第四個槓牌的人摸完嶺上牌之後沒自摸、打出一張牌之後沒放槍,這樣才算四槓算了流局。不過一般而言是只要槓的瞬間沒有人搶槓就行了。如果其中一個玩家做了四槓子並聽牌,這個時候其他的玩家就不能再繼續槓牌。另外一種規則版本是其他玩家可以繼續槓牌,但是第五個槓出現的時候就算流局。基於上述規定,無論如何都不會出現超過四個槓而牌局仍繼續的情況。因此嶺上牌恰好放了四張、且王牌恰有七幢以便放四張槓懸賞指示牌,都是這個道理。

四立直

如果牌局進行到一半四個人都已經立直,那麼就算流局。這四人的立直棒都必須繼續放在桌上,直到下次有人胡牌為止。跟立直的規則一樣,如果第四個立直的牌放槍,那麼立直就不算成立,因此仍算是被胡牌。

三家和

假如其中一個玩家丟牌之後三家同時喊「榮」,那就叫三家和,又叫「トリプルロン」。三家和的情況一般算流局,沒有人胡到牌。如果是採用沒有三家和流局的規則版本,三家和同樣也有頭跳、三家和皆成立等等的不同處理方式。

一切不符合遊戲規則的行為都稱為犯規。視程度而定,又可區分成足以妨礙牌局進行和不至於影響牌局進行的兩類犯規。

足以妨礙牌局進行的犯規

這類的犯規大致就是錯和(チョンボ,或寫成「沖和」)和作弊兩種。錯和有很多種,包括假立直、胡了沒有役的牌、根本沒有構成胡牌型卻宣告胡牌、振聽了還榮別人的牌、把自摸牌放進手牌中、立直後做了不正確的暗槓……等等都算是錯和的行為。至於作弊,簡單來說就是一切投機取巧的行為,一些例子可以參考本站另一篇文章。一旦這兩類狀況發生,除了算犯規流局之外,犯規的人還要接受罰符處分,最常見的作法是讓犯規者以自摸的分配方式賠出滿貫點,例如子家犯規就要賠給親家四千點、另外兩家各兩千點,而親家犯規就要賠給三家各四千點。雖然通常犯規流局的時候都是連莊,但是如果是因為親家犯規導致流局,那會變成是輪莊。

不至於影響牌局進行的犯規

這類的犯規包括錯誤的叫牌(包括叫牌換牌)、拿錯山牌、手牌張數不正確等等。通常這種比較小的犯規雖然不用流局和罰符,但是在這一局接下來的遊戲當中該玩家必須放棄胡牌,也就是說無論他的牌型如何都不能宣告胡牌(視版本而定,可能會附加不能叫牌、往後摸到的牌必須直接丟掉、或是荒牌的時候一律當作沒聽牌等等的加重處罰)。除此之外也有其他類型的處罰方式(例如犯規者必須拿出 1000 點的供託等等),這個事先約定好即可。而在非正式的遊戲當中,對於小犯規的容忍度可以比較大些,例如像錯誤叫牌、叫牌換牌這一類比較不影響整體牌局的小犯規有的時候只要把牌放回去就可以不追究;至於手牌張數錯誤的情況,有時也只要在接下來的摸牌中修正即可。

到此為止,我們已經解釋完每局結束時的相關規則了,最後只剩下解釋整場遊戲結束的相關規則。當遊戲進行到最後一局(オーラス)、例如以半莊戰來說就是南四局的時候,如果最後親家胡牌或者荒牌的時候聽牌,那麼依照前述的規則,親家就繼續連莊、而牌局也仍舊維持在南四局,因此尚未結束。直到發生子家胡牌或者荒牌的時候親家沒聽牌、應當輪莊的時候,南四局才算終結,整場遊戲到此便結束(除非採用了西入制度,底下解釋)。假如到了遊戲結束的時候桌上還有立直棒,通常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全部送給點數最高的玩家,一種是誰都拿不到。

終止(やめ)

如剛才說的,在最後一局時如果親家胡牌或者荒牌時聽牌,理論上他應該繼續連莊、遊戲繼續,但是有些規則版本允許這個時候親家決定要不要終止整場遊戲。允許胡牌時宣告終止稱為「あがりやめ」、相對地允許聽牌時宣告終止就稱為「聴牌やめ」。不一定所有的規則版本都允許這兩種作法,有些只允許胡牌終止,有些是在上述兩種情況中都繼續連莊。

西入

到最後半莊結束之後,假如第一名的點數沒有超過一定程度(通常是 30000 點),那就表示勝負還分得不夠清楚,必須繼續進入西場。這種規則稱為「西入」。並非所有的規則版本都有西入制度,有些規則是不管第一名點數多少都是打到半莊為止。假如同時採用西入規則和終止規則的話,那在南四局的時候唯有當有人超過 30000 點時親家才能提前宣告終止。至於如果採用西入制度之後要打到哪裡也是有各種版本,有些是打到西場結束為止,有些則是如果西場結束仍舊沒人超過 30000 點就繼續進入北場,稱為「北入」。也有一種是在西場當中只要有人首先超過 30000 點就立刻結束遊戲,這稱為「西入驟死」(西入サドンデス),通常是在網路麻將中比較常見。如果北入、而北場打完還是分不出勝負的話,之後該叫做什麼場則有各種版本的名稱,有些是之後無止盡都是北場,有些是回到東場,有些是繼續變成「白場」、「發場」、「中場」、「一萬場」……等等。相對於半莊戰有所謂的西入,東風戰有時也有所謂的「南入」,其細節跟西入是一樣的。

盒聽(ハコテン,簡稱ハコ)

又叫「箱割れ」、「ドボン」、「ブットビ」或「トビ」。盒聽指的是玩家的點數變成負的狀態。假設玩家在某局結束的時候剩餘點數不夠支付他應賠出的點數,那就盒聽了。一般而言,實際在打麻將的時候只要有人盒聽那麼遊戲就立刻結束。不過,少數規則允許盒聽的時候繼續進行到半莊結束(通常這在電腦遊戲中比較常見),至於要怎麼標示出玩家負數的點數狀態則有不同的方法。要注意的是,盒聽是點數變成負數才算,如果剛剛好輸到變成零點,那在通常的規則中還不算盒聽,還可以繼續撐下去。有些規則額外規定如果親家在連莊的時候點數不夠放場棒那也算盒聽。在一些規則中,盒聽的人必須支付一些罰點或祝儀(見後文)給讓他盒聽的人(這只有當有在計算得點的時候有意義,底下解釋),這稱為「盒聽賞」(トビ賞)。

在遊戲全部結束之後,正式的情況中會將玩家各自的點棒數換算成最終的得點。這對於平常打打休閒麻將的人來說是不需要的,畢竟從點數的大小順序就已經可以知道名次如何;但是如果是打歷經好幾個半莊的漫長麻將對決(這在豪賭的場合中常見)、麻將大賽或電腦遊戲當中,為了持續記錄每個玩家的整體表現,就會需要去計算每個半莊的最後得點。底下我們稍微解釋計算的方式,方便各位在那類場合知道是在做什麼。

決定順位

結束之後第一件事是根據各個玩家持有的點棒數量來決定順位(也就是排名)。如果有玩家盒聽,那麼他的點數應依照他將點數賠出之後的負點數計算;舉例來說,假定一個只剩下 1000 點的玩家因為放槍而要賠 8000 點,那麼他最後的點數就當作是 -7000 點。因此如果超過一個玩家盒聽,也是要依照這個觀點來排名。如果不止一人點棒數相同,那視版本不同有各種不同的處理方式。最常見的是直接並列同一名次,有些是根據玩家的順序(從起家開始算)來細分出排名,也有些是採用跟前述相反的順序,另外還有一種方法是有人同點的時候就要進行延長戰。

歸還點(返し点)

接著,每個玩家必須要將一定數量的點棒歸還,在大部分的規則當中都是歸還 30000 點,這稱為「歸還點」(又叫基準點)。如果持有點不到 30000 點、例如像最普遍的情況是 25000 點的話,那麼這樣四個人整體結算的結果會變成 -20000 點,為了平衡這個差距,此時會額外將 20000 點的點棒獎賞給點棒數排名第一的玩家,這稱為「首位賞」(トップ賞,又叫オカ)。在追加了首位賞之後,整體結算就會剛好是 0 點,因此首位賞的點數,總會是「(歸還點 – 持有點) × 4」。如果在前一步驟中超過一人並列第一名,那一般是由他們共同平分首位賞。

換算成以千點為單位

接著要將點棒數變成是以一千點為單位。未滿千位的部分怎麼處理視版本不同而異,最常見的是四捨五入到千位,或者有些是一律進位或退位到千位,也有一些是乾脆不要動(那樣的話,算出來的得點會有小數)。換成千點單位之後,將此時的點棒數除以一千,得到的就是每個玩家初始的得點。

馬(ウマ)

接下來,視規則而定,可能會套用所謂的「馬」。所謂馬是泛指基於各種規定而在玩家之間轉移點數的機制。最常見的馬稱為「順位馬」(順位ウマ),順位馬一般會以「10‧20」這樣的格式表現,如果是「10‧20」的話,那就表示順位最低的要給最高的要 20 得點、而次低的要給次高的 10 點。類似的如果是「5‧10」的話就表示最低的要給最高的 10 點、次低的要給次高的 5 點……依此類推。在有人順位相同的情況中,就視情況適度地平分轉移的點數即可。也有一些比賽採用的是比較複雜的順位馬制度,那種制度會依照此時有多少人的得點為正而有不同的順位點分配,詳情可以參考各個比賽的官方規則,這邊不細談。除了順位馬以外,還有別種類型的馬,依據的不是順位而是別的因素。例如所謂的「相對馬」(差しウマ、或簡稱さしマ),指的是玩家當中特定兩人彼此約定、遊戲結束後點數較少的人要把所有的點數全部給另一個人,這種馬是在繳回歸還點之前就先計算的;這在兩人的賭博對決當中常見。
把馬也計算上去之後,得到的就是每個玩家在這場遊戲之後的最終得點了。在那之後,得點為正的玩家稱為「贏家」,而相對的得點為負的玩家就是「輸家」。至於剛好是零點(通常寫成 ±0 點)的玩家則是不輸不贏。如果是累計好幾個半莊的比賽,那就是把各場的得點加起來之後得到最終得點、再依照最後結果決定順位和輸贏。

計算實例

假設某次打完半莊之後,四個人的點數依序分別是 54600、27200、17000、1200。若採用 10‧20 的順位馬,那麼算出來的得點會是多少呢?

  1. 歸還 30000 點:+24600、-2800、-13000、-28800。
  2. 追加首位賞:+44600、-2800、-13000、-28800。
  3. 換算成千點:+45、-3、-13、-29。
  4. 套用順位馬:+65、+7、-23、-49。

套用順位馬之後的結果就是四家的得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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